課程資訊
課程名稱
法理學
JURISPRUDENCE 
開課學期
97-1 
授課對象
司法組  
授課教師
陳妙芬 
課號
LAW4030 
課程識別碼
A01 41100 
班次
02 
學分
全/半年
半年 
必/選修
必修 
上課時間
星期一5,6(12:20~14:10)星期四3,4(10:20~12:10) 
上課地點
社法4社法4 
備註
限學士班二年級以上
總人數上限:85人 
 
課程簡介影片
 
核心能力關聯
核心能力與課程規劃關聯圖
課程大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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課程概述

法理學又稱法哲學,它是精神文明史上歷史最悠久的學問,卻也是發展最曲折與複雜的知識和實踐領域。歷數史上十大法哲學家,大概可以亞里斯多德、西賽羅、霍布斯、康德、黑格爾、馬克思、哈特、羅爾斯、魯曼、納斯邦等人為代表,他們不僅分別代表不同階段的法律哲學和理論發展的里程碑,而且直到今天仍持續發揮影響力。法理學的入門課程將透過引介這十家的學說、觀點和實踐方式與策略,引導同學認識法理學。
除了教師課程講演之外,另外也安排了討論時間,由研究生助理帶領分組讀書討論。(增補中,請勿引用)
 

課程目標
coming soon 
課程要求
 
預期每週課後學習時數
 
Office Hours
 
指定閱讀
 
參考書目
 
評量方式
(僅供參考)
   
課程進度
週次
日期
單元主題